先射箭再畫靶!警察在「沒有檢察官指揮、沒有搜索票、沒有拘票、沒有通知書」的情況下,直接登門鎖定特定民眾,侵害強度比「臨檢」高,程序保障卻比「臨檢」低?立委揭露警察登門查水表,如何踐踏釋字535號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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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射箭再畫靶」警察在「沒有檢察官指揮、沒有搜索票、沒有拘票、沒有通知書」的情況下,直接登門鎖定特定民眾,侵害強度比「臨檢」高,程序保障卻比「臨檢」低?立委揭露警察登門查水表,如何踐踏釋字535號底線! #ai分析 關鍵焦點整理: 一、「油不得你」影片製作人遭「查水表」事件(#程序正義 與 #言論自由)質疑不符「偽造文書」之法律要件:立委質疑該政治諷刺影片根本不符合「文書」的定義,若連基本構成要件都不符,更談不上偽造私文書或準文書。引用最高法院見解,指出「準私文書」必須符合「證明法律關係或社會活動事實」與「有明確名義人」兩大要件。然而,該影片並未指明特定人(欠缺名義人),且內容屬於事實與科學依據的陳述,與社會犯罪活動無關。 立委批評部分自稱法律人者宣稱「使用AI生成聲音講述社會事實即構成犯罪」是混淆視聽,指出我國法律並非如此規定。 警察程序違法與濫用調查權: 警察在「沒有檢察官指揮、沒有搜索票、沒有拘票、沒有通知書」的情況下,直接登門鎖定特定人,要求其考慮下架影片並到案做筆錄,已嚴重超出證據保全範圍。 立委指出此行為的侵害強度比「臨檢」更高,卻連釋字第535號臨檢的基本義務(告知事由、出示證件、表明身份)都沒盡到。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4項,傳喚一般證人尚且規定傳票需在24小時前送達,而本案當事人甚至不是被告,警察卻公然濫權登門。 警察登門時連犯罪案由都講不出來,且本案屬告訴乃論(誹謗罪),當時根本沒有人(告訴權人總統)提告,警方卻火速徹查。 對國家機器與言論自由倒退的批判: 立委批評國家機器對KUSO、二次創作的影片動用刑事局鑑識工具、內政部專案報告與北檢分案,是「小題大作、先射箭再畫靶」的國家恐嚇,會使民主國家走向極權。 二、台糖食安通報義務與衛福部護航爭議 反駁衛福部「原料非食品,無通報義務」之說法:衛福部長宣稱「原料不是食品」因而台糖無通報義務。立委強烈反駁,並引用《食品安全衛生法》第3條第1款,指出食品的定義本就涵蓋「提供人飲食、用作加工調理食品之物品,或其原料」,原料依法就是食品,不容政府為特定人護航而切割。依食安法第3條第7款及第7條第5項,食品業者一旦發現食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即有法定通報義務,此為危險犯(有危害之虞)而非實害犯(危害已證實)。引述台大公衛詹長權教授等專家的警告:若原料超標不需通報,等於是為我國食安開了致命大後門 。 質疑政府行政解釋雙重標準: 立委指出,衛福部在113年的說明會及蘇丹紅事件的行政院會議記錄中,皆明確要求「針對原料異常應主動通報」。質疑為何到了115年8月碰到國營事業台糖,政府就「自創法條幫高官護航」,將法律解釋因人而異。 三、總結:執法的雙重標準 立委痛批政府在兩案的執法速度與態度上存在極端的雙重標準: 「小題大作,大事化小」:對人民創作的苯駢芘動畫影片(「油不得你」)動用各項國家公器火速登門查水表;但攸關全民健康、讓人民吃到致癌油的台糖案,政府卻拖了一個多月給不出答案,鑑定進度始終不透明 。呼籲政務官風骨:立委要求執法標準與SOP不應因對象而改變,並公開呼籲「讀書人要有讀書人的風骨」。 檢察司長 #張曉雯 立法委員 #吳宗憲 | 💥邀您響應!重要連署💥 👊邀您連署 稅改十大建言 https://goo.gl/ftkUMi 👊邀您連署 落實法稅改革搶救台灣人權 https://bit.ly/3BwLZ2o | 粉絲專頁:https://goo.gl/raKteF | 官方網站:https://goo.gl/raKteF | 好睡良品:https://goo.gl/KFpT6X | Line@:https://goo.gl/kwWRhd | Twitter:https://goo.gl/Wue871 | 今天稅不好 明天睡凱道:https://goo.gl/EybW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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