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被告為阻擋本案,先違法變更、廢棄362~366國有住宅區與計畫道路為保護區以實施#行政惡意圍困#原告等承諾僅規劃非住宅建築之環境友善訴求及「崁腳斷層不列管」客觀科學事實#被告偷偷抽換處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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