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行政院該改組了!#蔣萬安#沈伯洋怎麽説?#關乎山太元開發案高達上百億的科技農業園區能否順利啟動,更是一場攸關台灣土地正義、信賴保護、平等原則,以及「政府違法是否就是獨裁」的法治文明終極試金石

1688aap亞東媒體綜合頻道#育苗台灣網路平台 · 發布於 2026/09/21 上午03:01 · 更新於 2026/09/23 上午05:15 · 台北時間 · 本頁的資料來源與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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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土地經系爭通盤檢討變更為保護區,主要原因係基於所在地形多為平均坡度大於30%之地區,且區內建物約有三分之二曾發生填方區域滲流滑移、淘涮沈陷所致之災害,此非崁腳斷層所致,本區就地質、地形因素考量,均不宜再開發,其具有潛在崩塌危險之敏感區域,應以保護區列管(見系爭主計計畫書第120頁、本院卷一第377-378、384頁;至崁腳斷層縱事後經剔除於斷層帶之管制,尚不構成系爭主計評價衡量之錯估),是系爭土地經變更為保護區或原告土地維持原保護區之劃定,皆有其合理必要之正當性,並無前述計畫衡量瑕疵及違反比例原則(相關檢討原則、變更位置及理由, 🎯 獨家調查:降編背後的「行政連環套」?台北市府遭爆涉重大雙標、惡意圍困百億科技農業重劃區! ── 揭山太元開發案「程序黑箱」:7000萬住宅區鉅稅收了、計畫道路卻被「偷天換日」蒸發,官方地質謊言被科學鐵證全盤推翻 【AAP亞東新聞、台灣國會政經富聯網 / 台北市士林區、國會聯合專題調查報導】 在寸土寸金、台北市老牌高級住宅區之一的士林區外雙溪「中央社區」旁,一場涉及上百億產值、高達50名林下地主合法財產權、生存權,以及國家新興「科技農業與林下經濟」國家戰略政策的世紀都市計畫行政訴訟風暴,正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5年度)低調卻震撼地拉開序幕。 一邊,是懷抱著配合國家生物科技、精緻農業政策,承諾「不蓋集合住宅、不蓋豪宅別墅」,由民間自行籌措百億資金,欲透過《平均地權條例》獎勵自辦市地重劃的「山太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50名小地主;另一邊,則是掌握絕對大權、被控「官僚獨裁、惡意欺壓百姓」的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本報調查團隊歷時數月,深入追蹤這起即將於115年10月正式點燃法庭戰火的都市計畫個案變更駁回案,獨家取得高達上百頁的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報告、中央內政部訴願決定書、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最新官方公告,以及地主前手在民國80年代驚人完稅高達「7,000多萬元」的特定國稅稅單。 調查發現,台北市政府在本案中,涉嫌運用令人瞠目結舌的「行政連環套」技術:「先以降編手段消滅既有的計畫道路與國有住宅區,實質將民地圍困成無路可通的永久袋地,後手再轉過頭來,以『你的土地四周都是保護區、沒有臨接非保護區邊界』為由,在行政入口的預審階段,由基層官員一刀切退件,提前沒收法律賦予人民的提案權。」 更令人震驚的是,台北市府過去數十年來用來卡死該區開發、強行將土地打入保護區的所謂「崁腳活動斷層」地質危險理由,經本報向中央主管機關查證,早在民國89年就已被官方改公告為「非活動斷層」、名單中「早已不列管」!市府在科學谎言穿幫後,竟然在本次細部計畫個案處分中採取「金蟬脫殼」手段,刻意「抽離、隱匿、不提及」斷層因素,轉而改用「國土保安」等空洞詞彙企圖借屍還魂。 更荒謬的是,市府宣稱該區「坡度陡峭無法利用」,然而在短短50公尺距離內、完全相同地形坡面上的「370地號」老牌合法住宅,歷經40年風雨天災安全無虞,直接戳破了市府雙標裁量的醜陋面目。一場涉及「信賴保護、平等原則、法律保留、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的公法學大戰,已不可避免。 🔍 第一章:百億科技園區的誕生與夭折──一場被「行政預審SOP」提前槍決的民間提案 時序拉回民國115年初,台灣正全力推動高產值精緻農業與生技製藥本土化戰略,積極鼓勵民間資本投入山林資源的永續利用。山太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其背後高達50名的林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座落於士林區翠山段二小段301、309地號等多筆土地。這群地主響應中央政策,擬在該區籌組自辦市地重劃區筹備會(處),自備具體計畫圖說與財務計畫,向台北市政府提出都市計畫變更申請。 地主們提出的不是傳統建商炒作地皮、興建高密度高排碳的「水泥森林別墅群」,而是全台首創、融合綠色環境共生的「農藝園藝林物產產業科技特定專用區」。 「我們一再向市府白紙黑字承諾,這塊地絕對不興建任何一戶集合住宅或豪宅私益建築!我們要把這裡打造成國家級的科技农业研發與林下經濟示範園區,全部採取低衝擊開發(LID)模式,所有的道路、滯洪池、邊坡穩定工程,全部由民間出資幫政府興建,政府不用出一毛錢,還能獲得大面積的公共設施回饋!」一名共同原告地主代表接受本報專訪時,情緒顯得相當激動。 依照我國《都市計畫法》第24條明文規定:「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主要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審議。」這在行政法學上,被視為中央法律位階明文保障人民的「法定發動程序權(提案權)」,具備绝对的公法上權利屬性。 然而,115年1月27日及28日,當山太元開發將完備的事業計畫、財務計畫及細部計畫圖說正式送進台北市政府後,迎來的不是專家學者的嚴謹公開審議,而是一堵冰冷、官僚的「預審牆」。 民國115年3月17日,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由基層編制行政官員,逕行簽發了一張字號為「府都規字第1153001935號」的行政處分函。處分內容只有簡單的程序性退件理由:「因未檢附範圍內公有土地同意書,且申請範圍未臨接非保護區邊界,不符《臺北市全市性保護區變更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屬於不可補正事項,本府逕予不予受理。」 「這群基層官員簡直是拿著雞毛當令箭!」山太元開發委任的訴訟代理人律師指出。在都市計畫實務上,《都市計畫法》第24條將細部計畫申請案的「實質准駁權」,專屬課予了具有高度專業性與民主代表性的「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委會)」,而非編制內的基層行政官僚。基層官員在行政入口處,只能做最基本的形式預審──例如有沒有缺頁、有沒有蓋章、規費有沒有繳。 「台北市府竟然用內部自訂的預審檢核表(SOP),直接對申請案的『實體內容』──例如分區區位合不合理、地質坡度適不適合──代替都委會專家做出了終極的實體准駁,這在行政法上,屬於最典型、最嚴重的『裁量不處置(裁量怠惰)』與『僭越專屬職權』!」 地主不服提起訴願,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復流於形式,無視市府在主要計畫中以降編消滅計畫道路為手段、後以不臨接為由退件之重大裁量濫用,草率於115年8月27日予以訴願駁回(台內法字第1150019162號)。這群不願生存活路被黑箱沒收的小地主,被迫集結高達50人的怒火,正式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誓言揭開市府這場「偷天換日」的都市計畫黑幕。 🔍 第二章:7000萬住宅區鉅稅收了、路卻不見了!信賴保護原則的崩毀 本報調查團隊在查閱原告遞交給法院的秘密證物中,發現了一份塵封30餘年、極具爆炸性的關鍵歷史文件──民國80年代,該案部分系爭土地在辦理財產移轉與繼承登記時,由財政部稅務機關核發的特定國稅完稅證明。 翻開稅單,上面的數字赫然是:新臺幣 7,000 多萬元! 「在民國80年代,7,000多萬元可以在台北市精華區買下幾十間公寓!國家為什麼能對這塊土地課徵如此驚人的鉅額國稅?原因非常簡單:因為在當時被告(台北市政府)既有的都市計畫編定圖冊中,系爭土地緊緊相連、接壤的,正是具備極高都市發展與建築價值的分區──『第一種住宅區』,以及一條法定編定的『計畫道路』!」地主代表拿出泛黃的稅單,控訴政府的背信忘義。 根據行政法上的「信賴保護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條後段)及「禁反言原則」,國家行政行為必須前後一致,當行政機關的行為(既有都市計畫編定為第一種住宅區與計畫道路)已經創造出一個讓人民產生正當合理信賴的基礎,且人民已經基於這個信賴做出了財產上的實質處分(依法完納高達7,000多萬元的高額稅捐,此即信賴表現),國家就必須保障這個公法上的利益,不得朝令夕改、任意沒收。 「國家稅務機關既然已經收受了依據『高價值住宅區開發邊緣』標準所核算課徵的鉅額稅收,就代表體制在法律與經濟實質上,都已經確認並背書了該等土地鄰接住宅建築與通行的公法上權利。」 然而,物換星移,台北市政府在後續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中,在毫無補償、亦無召開實質聽證會的情況下,濫用都市計畫變更權力,透過黑箱手段,悄悄將系爭土地前沿、原本屬於國有產權的住宅區土地及法定計畫道路,強行「降編」變更打入貶抑價值的保護區。 「這簡直是行政流氓的行徑!」國會觀察人士直言。國家一邊以高價值名義對百姓抽了7,000多萬元的骨髓,一邊又以降編手段實質貶抑、甚至消滅人民合法土地的價值,徹底剝奪人民之財產權與生存權。「一隻手收稅,一隻手搶地,此種自相矛盾、掠奪民產之行政作為,已經不是單純的裁量瑕疵,而是嚴重違反誠信原則的違憲獨裁!」 ⚖️ 結語:司法能否成為正義的最後防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世紀審判 「這是一場典型的『小蝦米對抗行政巨鱷』。」本案重劃區籌備會的法律顧問在採訪結束前,神色凝重地對記者說。 山太元開發案的行政訴訟起訴狀,目前已由訴訟代理人律師正式遞交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這份高達八大違法理由、結構極其嚴密的訴狀,在先位聲明中,強烈要求法院撤銷內政部的流於形式訴願決定及台北市府的程序不受理原處分,命台北市政府必須作成准予受理原告變更案、並依法提送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專家與公眾實質審議的行政處分;在預備聲明中,則要求市府必須針對其行政不作為創造出的袋地困境採取行政補救,劃定並早日闢設、開通翠山段一小段363、365地號聯外計畫道路。 本案所揭露的每一個空間事實與科學數據,都如同一記記重錘,無情地敲擊在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裁量權的誠信地基上: 民國80年代高達 7,000多萬元的課稅事實(不容抹殺的信賴表現)。 50公尺內 370地號合法安全建築40年 的鐵證(無法抵賴的雙標差別待遇)。 崁腳斷層早在民國89年即非活動斷層 的中央公告(重大事実認定的行政謊言)。 先以降編消滅計畫道路、後以不臨接為由程序退件的 「行政連環套」(裁量權之濫用與目的歪曲)。 這群辛勤耕耘、響應國家科技農業政策的50名林下地主,他們的生存活路與公法上提案權利,能否在這場即將到來的世紀庭審中獲得平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能否發揮司法權獨立審查之精神,勇敢戳破地方行政機關以行政規則架空法律、以事實錯誤瞞騙大眾的黑箱遮羞布? 這不僅關乎山太元開發案高達上百億的科技農業園區能否順利啟動,更是一場攸關台灣土地正義、信賴保護、平等原則,以及「政府違法是否就是獨裁」的法治文明終極試金石。 AAP亞東新聞、台灣國會政經富聯網將持續為您追蹤報導這場震撼大台北的都市計畫世紀大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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