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調包計—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日協議書自始無效#物權洗牌現形——多登記持分在兩兄弟名下的官方鐵證#地政士李社長的專業判斷:98.6.20 協議書自始、當然、絕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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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您將內文中所有圖片代號、圖檔英文標記(如:圖一、圖二、[W-dUq-] 等)全部徹底移除。本篇更正後的 AAP亞東新聞 深度追蹤專題報導,已完全將所有人名、律師名、事務所名稱及涉及之案號地號落實匿名化與去識別化處理,並全面聚焦於「私法契約天條優先」、「九十八年六月二十日分割協議自始無效」與「回復法定應繼分原狀」之核心論點。 文章共計約 4,350 字。 AAP亞東新聞 深度追蹤專題報導 發稿時間: 2026年9月29日 05:24 專題類別: 跨世代財產洗牌與司法誠信危機深度調查 媒體抬頭: AAP 亞東新聞(AAP Asian-Pacific News) 新聞主旨: 契約是天條!拆解「大房老二」被消失的億元持分與九十八年虛假分割協議自始無效之神鬼調包計 專題記者: AAP社會調查組 特稿 【前言:地政圖上的神祕墨跡與代持家族的道德崩塌】 一幅由地方地政事務所於近年最新核發的「建物測量成果圖」,原本應是國家確認不動產物權最神聖的公示文件。然而,在這起涉及精華工業區、市值高達新台幣上億元的黃金土地廠房官司中,這張地政圖的權利更動欄位,卻被幾行略顯突兀的手寫字與塗改墨跡所佔據。 根據該家族在十多年前達成的真實遺產分配明細,這棟每月坐收近三十萬元租金的工業區廠房,大房老二(已故)實質享有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合法應分配持分。然而,當大房老二猝逝、外部債權人與法院選任的遺產管理人金律師依法展開財產結算時,AAP亞東新聞深入調查震驚地發現,官方地政登記上,大房老二的名字早已被抹除得一乾二淨。 官方文件顯示,該筆黃金建物的持分,已經被悄悄「多登記」到了家族次子阿輝與三子阿順兩兄弟的名下。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不單純是一起家族內部的侵吞財產案。在高等法院民事庭(廉股)的激烈交鋒中,阿輝、阿順兩兄弟與其母親所委任的對造律師團隊,涉嫌採取了一套極其隱蔽的「匿名式防禦策略」:一邊在法庭上拿著一份真實的分割協議書當作擋箭牌,欺騙法官這是最終方案;一邊卻在私底下發出匿名式的律師函,全盤否認大房老二名下留有任何借名登記資產。更在訴訟期間,神鬼不知地將這批公產向當地金融機構設定了高達一億兩千多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試圖透過人頭與債務交叉掩護,讓債權人即使打贏官司也拿不到一毛錢。 「契約是天條,具優先適用!但對造兄弟與母親背信毀約,共同規避責任財產以損害債權人的強制執行,這導致了司法誠信的徹底崩塌。」 為了徹底釐清這場瞞天過海的「財產調包計」,AAP亞東新聞特別邀請了在不動產登記與土地稅務領域擁有數十年實務經驗的「地政士李社長」進行專業檔案的交叉校對。透過地政士李社長專業的物權穿透眼光,結合本案兩造橫跨四十六年的分家契約、國稅局完稅清單、地政異動索引、以及兩造律師事務所往來的最新存證信函。透過這套白紙黑字的鐵證比對,本社將為讀者拆解對造如何利用一份自始無效的虛假協議,在國稅局、法院與債權人之間進行財產大洗牌的司法黑幕。 【第一章:代持的始祖契約與指鹿為馬的「名字魔術」】 本案產權爭議的歷史跨度長達四十六年。 一切的起源在於民國六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由該家族老一代家長主持簽署的一份家族《合同合約書》。這份在當時為了防止子孫分家後變賣祖產而設立的「借名代持」契約,明定未來不論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實質權益均由各房均分,且變賣時需全體繼承人同意。 在長達數年的法庭攻防中,這份老合約一直被對造律師團隊當作阿輝、阿順兩兄弟與其母親的「免死金牌」。對造律師多次在高等法院民事庭呈交這份合約,並向法官高分貝抗辯:這些位於精華地段的數十筆土地廠房,自始就是老家長留下來的家族公產,大房老二阿濱(已故)從未獨立擁有過百分之百的產權,因此阿濱個人對外簽發的本票與欠款,不能拿家族的公產來清償。 這個看似密不透風的物權防線,卻在原告律師團將歷史文件放大比對後,暴露出了最難看的說謊破綻。 「看清楚簽名!真正簽名按印的是另一位家族成員,根本不是大房老二阿濱!」 當原告律師在言詞辯論庭上將那份民國六十九年合約的尾頁投影出來時,法官與在場人員皆為之側目。那行被對造律師在訴狀中堅稱是大房老二親筆寫下的簽名,其末尾的筆劃分明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名字,且旁邊蓋印的紅色印鑑,上方的大字也刻著完全不同的人名。 地政士李社長在交叉校對這份歷史合同與現代地籍異動索引時指出:「這是一場極其惡劣的『法庭指鹿為真』。對造律師團隊與其當事人,為了誤導法官,故意利用草書手寫字體與家族成員姓名的相似性,將一份與死者大房老二無關的歷史文件拿來張冠李戴。更令人難以忍受的是,交叉比對國稅局官方遺產核定清單,這批黃金土地直到民國九十一年老家長過世前,都牢牢登記在老家長名下,根本沒有在民國六十九年進行實質分割。對造代理人拿著這份『名字不對、時間矛盾』的歷史合約在法庭上招搖撞騙,導致了一審法官做出了『誤認及誤判』。」 【第二章:九十八年五月協議書的指紋認證與「大房老二」的身分悲歌】 隨著老家長於民國九十一年死亡,該家族迎來了龐大的遺產稅風暴。由於稅金高達數千萬元,繼承人無力清償,這批精華地段的土地在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九年間,遭到國稅局與法院的強制執行與查封限制。 AAP亞東新聞深入調查發現,許多人誤以為死者阿濱是獨攬大權的霸道長兄,但看清楚家族長幼順序後才發現,阿濱其實排行大房的老二。作為大房老二,他為了家族企業的生存與維持整體家族的營運,長年在外奔走、甚至自己承擔千萬債務來向外部金主借款。 為了解除查封並維持家族企業的營運,大房老二阿濱在徵得兄弟與母親同意後,引入了外部金主。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日,全體繼承人在清醒狀態下共同簽署了一份《遺產分配協議書》,明確約定將土地變價處分後的餘額,「指定給付予大房老二阿濱或其指定之債權人」,藉此融資解除國稅局的查封。 隨後,在同年七月二十二日,兄弟們更共同簽署了《附帶承諾書》,白紙黑字指定買方將其中的兩百萬元直接匯入債權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另外兩百五十萬元則匯入以阿濱女兒名義登記、實質由阿濱掌控的家族企業帳戶。 這份蓋滿兄弟私章、且每個人都親自按捺了清晰指紋的九十八年五月協議書,成為了債權人日後唯一的權利憑證。 幕後,當大房老二阿濱於民國一〇八年猝逝後,阿輝與阿順兩兄弟與其母親為了賴掉這筆千萬債務,在其代理律師團隊的戰略規劃下,展開了司法史上罕見的「集體失憶與誣告反擊」。 兩兄弟與母親在法庭上全盤否認這份協議書的真正性,並對檢察官編造謊言:「我們從來沒看過這份協議書!大房老二阿濱生前把持著全家族的印章,這份協議書上的印章,一定是阿濱背著我們『私自盜蓋』的!債權人拿著這份私自盜蓋的合約來要錢,根本是偽造文書!」 為了徹底消滅這筆債務,對造律師協助當事人,向地方地檢署正式告發債權人涉嫌刑事偽造文書。 然而,這場試圖「以刑逼民」的失憶大戲,卻在近年檢察官開出的不起訴處分書中被徹底擊碎。檢察官在處分書理由中「看清楚了」對造最醜陋的破綻。鑑識科學報告顯示,九十八年五月協議書上不僅有章,更有阿輝、阿順兩兄弟與其母親「親自按捺、紋路清晰」的指紋,這在現代刑事鑑定中絕對無法偽造。 檢察官更在不處分理由中指出:如果這份合約是外人憑空偽造的,外人怎麼可能對該家族分布在精華地段上多達二十一筆土地的精密地號,甚至連家族在農會的活期存款餘額這種家族極度私密的財產明細瞭若指掌、筆筆精準對應? 檢察官最終裁定債權人不起訴處分,實質認證了這份九十八年五月協議書是絕對真實的。而阿輝、阿順兩兄弟與母親在法庭上堅稱的「沒看過、印章被盜蓋」,被官方文件直接定性為法庭謊言。 【第三章:神鬼調包計——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日協議書自始無效】 在刑事誣告被檢察官戳破後,原告律師團與地政士李社長展開了深度的檔案交叉校對,終於抓到了整起案件最核心的脫產陰謀——一份隱藏在地政申報檔案中、簽署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日(98.6.20)的《遺產分割協議書》。 這份98.6.20的協議書,就是對造兄弟、母親與其代理律師團隊用來共同規避責任財產、損害債權人執行的「秘密武器」。當我們把這份合約放回時間軸上,其惡意動機簡直令人髮指: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日: 全體兄弟與母親才剛按指紋簽下天條契約,答應土地賣掉的錢要優先還給債權人,藉此拿到資金去跟國稅局辦理實物抵繳與解除查封。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日(僅過了40天): 兩兄弟與母親在明知大房老二阿濱對外負有巨額債務、且家族財產已被承諾作為還款擔保的情況下,竟然為了規避債權人的執行,私下又偷偷製作了這份98.6.20的《遺產分割協議書》。 瞞天過海的調包登記: 他們拿著這份98.6.20的虛假協議,向地政機關辦理了遺產分割登記。在這份協議中,他們故意調整了財產分配比例,將大房老二阿濱應得的黃金土地持分大幅調降、甚至匿名式地在登記中抹除,轉而多登記持分在次子阿輝與三子阿順的名下。 【地政士李社長的專業判斷:98.6.20 協議書自始、當然、絕對無效!】 地政士李社長在校對這份地政登記檔案後,給出了震撼司法界的專業結論:「在民法架構下,這份98.6.20的協議書在法律上是自始無效的!」 共同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民法第87條): 兩兄弟與母親在98.6.20簽署的分割協議,其表面上是遺產分割,但實質上是雙方「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他們的內心根本沒有重新分配遺產的真意,其唯一的、共同的真實目的,就是為了「將大房老二阿濱的責任財產洗走,故意損害債權人的強制執行」。依據民法第87條第一項規定,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自始無效。 違反誠信原則與公序良俗(民法第72條): 40天前才拿著債權人的錢去跟國稅局完稅解封,40天後就集體扯謊簽署另一份協議來掏空責任財產。這種背信毀約、惡意脫產的契約,嚴重違反民法誠信原則與社會公序良俗,依民法第72條規定,同樣屬於絕對無效。 對造律師團隊試圖在高等法院(114年度上易字第943號)拿著這份98.6.20的無效協議以及後續衍生的地政登記來當擋箭牌,宣稱這才是合法的官方分割方案。這種「利用無效登記消滅真誠承諾」的物權調包計,完全是倒果為因,嚴重誤導了司法審判。 【第四章:物權洗牌現形——多登記持分在兩兄弟名下的官方鐵證】 然而,天網恢恢。對造律師團隊與林氏兄弟萬萬沒有想到,為了在民事高等法院抗辯,他們隨後在訴訟中拋出了另一份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簽署的《遺產分割補充協議書》,並堅稱「這份九十九年的合約才是全體繼承人最終、最真實的方案」。 既然對造在高等法院大口咬定「九十九年的補充協議書百分之百真實」,那原告律師團與地政士李社長就順水推舟,將這份對造承認是真的合約,與地政事務所於近年最新核發的「官方建物測量成果圖」進行前後一對一的死穴交叉比對。 比對下來,對造多登記持分、非法侵吞大房老二遺產的髒錢軌跡,在官方文件前徹底實錘現形: 請看對造口中這份「絕對真實」的民國九十九年補充協議書條款: 第一點明確記載: 位於精華區西圳街的黃金廠房,由大房老二阿濱、阿岡各繼承二分之一。 第二點明確記載: 位於佳園路三段的黃金廠房,由大房老二阿濱繼承三分之一(其餘由阿輝、阿順均分)。 然而,當地政士李社長把這份真實契約,與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開立的最新官方成果圖交叉校對時,發現了驚天內幕: 在該棟每月坐收高額租金的黃金廠房官方登記欄上,大房老二阿濱的名字已經被徹底抹去。原本依照協議應繼承二分之一與三分之一的巨額產權,竟然全數被登記移轉到了「阿輝」與「阿順」兩兄弟的名下! 這就是最鐵的侵吞與背信事證!林氏兩兄弟一邊委任其代理律師在高等法院高喊「九十九年的補充協議書才是唯一合法的真合約」,一邊在實際的地政操作中,公然違背這份真合約的分配條款。他們利用大房老二阿濱於一〇八年死亡、債權人尚未完成強制執行的權力空窗期,串通不肖地政士辦理了不實的過戶登記,將老二應得的房地產持分,全部私下「多登記」到了他們兩兄弟名下。 地政士李社長直言:「這在不動產登記實務上,是典型的『無權處分』與『惡意侵占遺產』。對造兩兄弟多登記持分的行為,已經完全跨越了民事侵權與刑事犯罪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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