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提醒匯流五法新法的立法過程,應廣納相關從業人員、專家學者的意見(2016/06/01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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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通傳會正在進行匯流五法新法的立法大工程,這是一次結構性的改變,但整個工程是舊政府期間才定案的。各位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對於新版本的內容是否完全贊同?有需經過重新修正或提案的流程?涉及整個產業環境包括媒體、通訊重大改變時應審慎。因為立法的過程中,有許多業者自認沒有充分參與和了解程序,例如,匯流五法提出人人皆可架設網路的概念,其中的自由化與解除管制固然有其價值,尤其對於創新與新產業的整合與擴大化有益,然而現行電信法規範中的通信技術人員卻會受到影響,尤其是長期以來雖有證照檢驗、鑑定該專業體系培訓過程,在新法中卻沒有看到這類專業證照制度的存在,也沒有加以承認,更沒有提到它所扮演的角色,對於這些從業人員,我們就完全沒有考慮到,所以,本席希望未來在重新檢視的過程中,不只是參與的業者,各界學者、專家,以及可能受到影響的相關利害團體,也都能充分參與整個重新檢視與修正的過程。再者,要如何透過新型態的媒體,適度呈現社會上的多元文化以及弱勢文化,同時又能因應社會需要,讓這些不會被認為過度主流或商業化的資訊更為普及,也是我們在整個修法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的價值。 詹婷怡女士:匯流五法的立意是為了因應環境的挑戰與機會,問題出在立法技術上。現在的立法方式是以電子傳輸的基本架構,也就是納入網際網路的概念,其他部分就現行電信法與廣電三法加以拆解,這樣的拆解就會產生很多問題,加上廣電三法日前甫修正通過,匯流五法能否對應到未來融合數位匯流的環境待查,同時,5部法之間的關聯性與融合度確實還有一些可以加強的部分。而且,是不是一定要用5部法來處理,以及電信和有線電視的處理,包括未來有線電視和電信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在歐盟或其他國家,是以「通訊傳播」的概念來看這件事,我認為通傳會可以再做充分討論,另外,對於業界在程序上有沒有充分的時間可以回應也可以再加以探討。 ▶為了避免過度自由化及鬆綁,導致資訊安全的問題,因此如何確保排不該進入整個資訊系統的不正當要素,不論是政府、敵對勢力,甚至是國內基於商業利益而進行的各種對資訊安全,尤其是隱私保障的介入等等,檢視新法的過程中也要重視。 詹婷怡女士:其實internet governance在國際上是包括網路政策白皮書cyberspace的概念,是從整個政府架構延伸到資訊治理跟資安,其實是相連的。資通安全中心廢止,現在希望提高它的層級去做更好的架構安排,通傳會也有應該扮演的角色。 ▶過去4G的推動過程中各界有所批評,擔心資源過度投入4G的基礎設施,致使延誤或影響國家整體對5G的基礎建設的發展,其他國家在這些領域裡面,雖然目前沒有統一相關的國際標準,但各國已經投入相當得多。如果現行的4G政策可能會成為未來5G發展的障礙或降低的誘因,我認為這是要去正視的問題,有沒有任何調整的空間,或者我們可以提出其它誘因。IoT被列為5大產業之一,我們要以最高的priority來看待。 ▶最後,現在4G業者都推動吃到飽方案,也都設有期限,國人平均每月4G用量大概是10GB左右,將來吃到飽方案到期之後,以現在業者的平均費率來精算,大概是2千到3千元的帳單,這個費用對年輕人負擔大,尤其是已經簽訂相關合約的年輕用戶,他們對數位資訊的使用量反而是更大的,未來恐怕會形成消費者跟使用權益保障的糾紛。雖然大多數4G業者從開辦到現在,多數人還沒有進入以量計價的方式,但我們可以預見未來現行的這個政策確實會衍生後續相關的問題。 詹婷怡女士:無線通訊相關的政策要更明確。通傳會內部已經在研議IoT,看要如何support物聯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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