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讓生活更便利,也讓詐騙變得更逼真!

郭昭巖 · 發布於 2026/08/17 上午10:15 · 更新於 2026/11/05 上午10:00 · 台北時間 · 本頁的資料來源與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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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說明

現在聲音、影像甚至人物身分,都可能透過AI偽造。面對「眼見不一定為憑、耳聽也不一定為真」的時代,防詐方式也必須升級。 今天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我特別要求警察局: 🔹 防詐宣導不能只看場次,更要看成效 去年警察局辦理各類犯罪預防及識詐宣導9,348場,今年1至7月也已有5,191場。數字亮眼,但更重要的是觸及多少民眾?哪些族群?宣導後識詐能力有沒有提升?我要求建立效益評估機制,作為未來宣導方式及預算配置依據。 🔹 AI防詐走進社區 善用社區治安會議、鄰里工作會報等既有管道,加入最新AI詐騙案例及查證方法,也結合資訊局「數位好幫手」,讓民眾學會後還能提醒家人親友。 🔹 AI防詐也要從校園扎根 臺北市推動AI教育,不能只教孩子「會使用AI」,也要教會「辨偽、防詐」。我要求警察局結合教育局、資訊局,把第一線真實詐騙案例轉化成孩子看得懂、能運用的教材。 🔹 第一線員警也要升級 AI犯罪手法快速變化,我要求建立AI深偽案件SOP,從初步辨識、證據保存到送專業鑑定,都要有明確原則;新的犯罪手法也要即時更新給第一線員警。 AI科技愈進步,防詐也必須跟得更快。 至於臺北市如何整合各局處的AI應用與風險管理,我也會在市長總質詢時進一步提出。 #AI詐騙 #AI #防詐 #詐騙 #深偽 #Deepfake #警察 #員警 #萬華 #中正 #郭昭巖 #找得到 #看得到 #最在地 #最認真 AI詐騙愈來愈真 郭昭巖:防詐不能只拚宣導場次 要求社區、校園及第一線員警全面升級 臺北市議員郭昭巖今(13)日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指出,AI快速發展,聲音、影像甚至人物身分都可能被偽造,詐騙手法愈來愈逼真,防詐方式也必須跟著改變。她要求警察局不能只以宣導場次衡量成果,應建立宣導效益評估機制,並將最新AI詐騙案例帶進社區及校園,同時強化第一線員警AI辨偽能力及深偽案件處置SOP,讓防詐工作跟上科技發展。 郭昭巖指出,根據警察局資料,目前利用AI語音、Deepfake及虛擬身分的詐騙,又以假冒名人投資詐欺最常見。臺北市投資詐欺案件112年1,137件、財損約8.12億元,113年增至3,129件、約55.65億元,114年更達4,918件、財損約106.87億元;今年1至6月也已有1,514件、財損約37.71億元。面對AI科技快速發展,未來恐怕進入「眼見不一定為憑、耳聽也不一定為真」的時代。 郭昭巖表示,警察局114年辦理各類犯罪預防及識詐宣導9,348場,今年1至7月也已有5,191場,場次相當可觀,但防詐成果不能只看「辦了多少場」,更應了解實際觸及多少民眾、主要接觸哪些族群,以及宣導後民眾識詐能力是否提升。她要求警察局建立防詐宣導效益評估機制,從觸及人數、對象及識詐成效定期檢討,作為後續宣導方式及預算配置依據,「有效的持續擴大,效果有限的就調整」。 針對社區防詐,郭昭巖指出,警察局原本就透過各分局社區治安會議、鄰里工作會報及地方宣導進行識詐教育,未來應隨AI詐騙手法更新內容,不只是提醒民眾「不要受騙」,更要教導如何辨識、查證及處理。她並建議結合資訊局「數位好幫手」社區數位課程,把第一線最新AI詐騙案例及查證方式融入既有課程,讓參與民眾學會後也能分享給家人親友,進一步擴大防詐效益。 郭昭巖也強調,AI防詐應從校園扎根。臺北市率全國之先自本學期起在校園推動AI教育,她先前在教育部門質詢時即提出,教導孩子使用AI的同時,也應培養AI辨偽及防詐能力。警察局掌握第一線真實詐騙案例,應結合教育局、資訊局,轉化為學生看得懂、能實際運用的辨偽及防詐教材,納入既有校園防詐及AI教育,並隨新型態詐騙適時更新。 此外,郭昭巖認為,民眾要會識詐,第一線員警更要具備AI辨偽及案件處置能力。目前警察局每半年辦理科技偵查專業訓練,並已納入深偽案件處置,但AI犯罪手法變化快速,不能只依賴半年一次的正式訓練。她要求建立AI深偽案件標準處置流程,明確訂定初步辨識、數位證據保存及送專業鑑定等處理原則,並透過案例通報、線上教材或短時數訓練,即時更新第一線資訊,做到「案件有SOP、新手法能即時更新」。 郭昭巖表示,AI帶來新的應用,也伴隨新的風險,警察局在AI防詐工作上必須跟上科技發展;至於市府如何進一步整合各局處AI應用與風險管理,她也將在市長總質詢時進一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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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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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標籤

標籤來源:新文易數(tag.observe.tw)。共同標籤以文字比對影片標題與說明,不是 AI 判讀;命中不代表事件歸屬或立場,與頻道分類分開。標題或說明出現標籤,不代表影片主題;可能來自固定宣傳或版權文字。字幕尚未取得,不列入比對。

比對範圍
僅列出目前詞彙版本與影片標題、說明仍相符的比對結果;待比對或來源文字已變動的影片不列入,數量見「收錄與比對範圍」。
期間
「往前 N 日」包含今天與前 N 天,共 N+1 個台北日曆日(往前 7 日為 8 個日曆日);指定起訖日期時以實際起訖日為準。日數、日期與小時條件同時套用。
命中片段
每支影片最多顯示 3 段,標示來自標題、說明或字幕;沒有片段時顯示「沒有命中片段」,來源文字缺漏時顯示「來源文字未提供」,不另行補寫。完整比對依據在影片頁的「共同標籤與比對依據」。
顯示排除
符合標籤顯示規則的詞(上游排除詞、雜訊、純數字或日期、長度不符,以及核定的來源或平台名稱、雙字通用詞、國家城市政黨詞、少數 YouTube 平台或宣傳用語)整詞不列入排行,但仍保留在原始詞彙池與比對證據中;原始詞彙池列出排除原因。雙字通用詞只依核定清單判定,包含它們的人名、事件或具體議題不會因此被排除。管理員也可以在排行上直接排除個別標籤,同樣只影響排行顯示,每次排除與恢復都留有紀錄。
說明欄樣板
同一頻道說明欄反覆出現的宣傳段落不列入比對。「24小時」這類詞只在這種重複宣傳段落中略過,出現在一般新聞內容時照常計入;這不同於整詞的顯示排除。
示例
列表與片段只是符合條件的影片例子,不能用來推算整體比例或全站失真程度;有效比對的影片比例只代表比對完成度。
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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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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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使用台北時間(UTC+8)。「更新於」是來源已記錄的觀測時間;來源沒有記錄時顯示「未記錄」,不以開啟網頁的時間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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