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4「反對『不討論就表決』的國會亂象」記者會

永社 Taiwan Forever Association · 發布於 2024/12/04 下午04:30 · 更新於 2026/10/30 上午03:10 · 台北時間 · 本頁的資料來源與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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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不討論就表決」的國會亂象|記者會】 台灣永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等人民團體及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政黨,於今(12/4)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國會三黨訴求:法案之審議應遵守公開、透明的民主審議原則。 近期,台灣國會在排審國民黨提出《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等具有重大爭議的修法法案時,經常出現法案不經院會及委員會討論、依靠表決輾壓通過的情形,不僅違反我國代議民主的精神,更使國會實質審查法案的功能被掏空。 台灣永社研究員彭至誠指出,在代議民主制度中,人民實現民主的方式並不是只有投票。一個較能呈現代表性的代議制度,是人民有足夠資訊判斷立委有無本於他的職責,代表自己的立場或利益,盡其所能,在國會中透過討論、辯論說服立場或利益不同的代議士。最後才是基於以上認知,投票選誰當代議士而不選誰當代議士。然而眼下台灣立法院議事程序,不時出現前述多數立委以多數決,規避不同立場間辯論。如此,立法院對於該法案的議事程序,就人民從外部看來,只剩下黨派、結論,人民無從知道各個立委在各個法案、政策中支持或反對的理由。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補充,在人權議題的推動過程中,相關法案在國會中經常無法順利排入議程,即使偶爾得以進入討論,人民通常僅能透過在各自議題的委員會中進行逐條審查、細節討論條文的機會,來較完整理解政府部門與立法委員對於議題的看法。否則對於通常不討喜、難以遊說的人權議題,根本難以要求政府部門溝通對話議題。 台權會長期關注的重要議題,包括《集會遊行法》、《人民團體法》、《難民法》及《土地徵收條例》等,在推動的過程中經常經常受到行政立法部門的抗拒,即使有些法案得以進入立法院逐條審查階段,也往往需經歷漫長的溝通與協調,最終僅能達成各方不甚滿意的折衷版本。以2016年的《集會遊行法》修法為例,警政署與國安單位在修法過程中才正式對外說明其立場與理由,雖然外界認為這些理由缺乏充分的說服力。 王曦認為,立法過程應回歸公開政治討論,讓議題的正反雙方有充分的辯論空間,從而推動那些雖邊緣化但攸關少數群體權益的人權法案,避免其被漠視或直接拋棄。這樣的公開辯論與討論不僅能促進各方相互理解,也能提升立法的透明度與正當性,進一步保障人權議題在社會中得到應有的重視與關注。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林邑軒表示,在民主國家,依照民主程序,代表人民監督制衡行政部門,是行政部門的天職。然而第十一屆的國會,卻是台灣民主化以來,最不專業、最混亂的一屆國會,最大的在野黨中國國民黨帶著附隨的台灣民眾黨,屢屢以違背民主程序的方式在立法院惡搞,導致掌握多數席次的在野黨,沒有辦法監督少數執政的賴清德政府,反而帶來無盡的空轉惡鬥。 在野藍白兩黨,頻頻在程序委員會阻擋提案,不只頻繁退回法律案,就連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也多次在程序委員會被退回。這種惡意擋案、不給討論的歪風,在過去幾屆的立法院已經得到朝野共識有效遏止,卻在第十一屆再次復辟,令人非常遺憾。此外,本屆國會完全背棄「委員會中心主義」,把法案在委員會的審查討論視為無物,只求儘速送出委員會,走程序過場,毫不在乎通過的法案版本是什麼,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到財政收支劃分法都是如此。大法官已在憲判字9號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過程的明顯瑕疵,但對於在野藍白兩黨而言,仍舊毫不在乎,持續忽視委員會應該具備的民主討論程序。另一方面,為了對抗在野藍白兩黨的碾壓,民進黨也在委員會進行各式各樣的杯葛,導致委員會頻頻陷入空轉。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專職律師許幼林補充,立委選自己政治立場,可以不被苛責,但為了達到政治目的,在立法程序中,用不當的手段扼殺不同意見,踐踏立法應具備的公開透明及討論原則,造成政治僵局的元兇,完全悖離民主精神,就是政黨惡鬥。而大法官於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亦指出,係雖因國會自律而未針對國會改革法案立法程序宣告違憲,但國會改革法案的立法程序是有瑕疵的。包括:二讀階段逕付表決,實質討論時間流於形式;二讀及三讀採單向之贊成者舉手表決,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 台灣綠黨發言人王彥涵指出,本屆許多立委「錯把程序合法視為程序正當的免死金牌」,導致立院近日屢屢發生三分鐘草草付諸二讀、荒唐表決等現象。憲法法庭在113年憲判字第9號指出,立法院議程即便形式上符合規定,法案審議過程中仍常見充滿混亂與瑕疵,若缺乏充分討論,仍可能影響法案的正當性。這些現象引發了對立法者是否真正為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而立法的疑問。台灣綠黨強調,全世界100多個綠黨多發跡於草根型環境與民主運動,「參與式民主」、「問責與透明原則」都是寫進《全球綠人憲章》的重要核心價值。與此相對,單純依賴多數決,將容易犧牲掉少數群體的權益。因此,法案在委員會內充分討論,讓不同政黨的聲音得以呈現,對民主健全發展至關重要。並以瑞典為例提到,該國已立法要求政府與議會的機關與個人,皆應盡可能公開涉及公共利益之資料,以保障人民知情權。綠黨再次呼籲立委們,切勿繼續濫用程序規則,應讓立法程序回歸公開透明、討論原則,避免成為台灣民主法治的害群之馬!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代表陳宛毓表示,立法院「不討論就表決」的亂象,不僅損害程序正義,更阻礙了人民參與政治的機會,讓代議民主流於形式,遠離人民的需求。近期的財政劃分法、國土計畫,這些政策不僅牽動我們的生活,也決定了孩子的未來。然而,現在的立法院卻常常用多數席次壓制討論,短短幾分鐘就把法案「倉促通過」,讓少數的聲音難以表達。這樣的做法,不僅讓立法品質大打折扣,還剝奪了人民應有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立法院應該是人民的代議機關,而不是政治交易的場所。國會應該回歸公開透明的審議程序。每一次立法和修法都該讓利害關係人、專家學者能夠充分表達意見。各黨派的立委也應該在委員會裡充分辯論,公開說明立場,而不是只在各自的記者會上爆料、嗆聲,這無助於公共討論的推進。立法委員的素質,象徵了我們的民主素養高度,我們期待看到各方為自己的政策辯護、說明、提出對國民影響的利益分析,而不是只用議事規則的操弄、政治語言去拉低公共討論的高度。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最後表示,民主政治的真諦就是責任政治與透明政治,代議者透過在殿堂的發言、投票、提案等,清楚表達自己立場,也讓選舉投票給他的選民清楚知道,是否與代議者原來的政治承諾相同?不討論就表決,不僅藉機隱藏自己的態度,也規避自己的政治責任,這絕對是標準的黑箱政客。躲在政黨背後,成為投票部隊,不願意公開表達自己態度。規避被究責與罷免。 我們總說,真理越辯越明,一個健全的民主政治絕對不是靠一言堂。我們樂見國會應該有多元的對話及辯證,國會殿堂最珍貴的不僅是通過福國利民的法規,更重要的是讓過程中所有不同意見都可以充分表達!我不一定接受你的意見,但我可以充分了解你的想法。國會辯證也可以減少社會的分裂與衝突,立法院應該是一個理性辯證,專業對話的地方。 另外一個必須嚴厲譴責的是不審議,依據憲法規定,審議預算與人事是立法委員的職責!不能不執行。立委可以質詢、表達意見、刪除預算、投下反對票等,但怎可以拒絕執行職務?那人民是不是可以要求停發立法委員薪資?國、眾兩黨主導的立法院,不斷上演,不討論、不審議、不負責的黑箱審議過程,造成憲政運作的崩壞,這絕對不是台灣民主之福!也會加深社會對立與衝突!原來人民期待的新國會,居然成為解嚴後最毀憲亂政的國會!所以我們再次呼籲國、眾兩黨遵守憲政秩序與透明議事原則,切勿成為台灣民主的破壞者! -- 【記者會資訊】 時間:2024年12月4日(一)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 出席:王曦(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王彥涵(台灣綠黨發言人)    林邑軒(時代力量副秘書長)    許幼林(台灣公民人權聯盟)    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陳宛毓(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代表)    彭至誠(台灣永社法案研究員) -- 【相關報導】 *自由時報電子報/反對「不討論就表決」國會亂象 民團:強壓過的法案人民定會討回 https://youtu.be/dtEE25GVqEk?si=B36M2cPdHZQ9wZLv *自由時報/反對「不討論就表決」國會亂象 民團:強壓過的法案人民定會討回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83529 *綠色和平電台/反對不討論就表決 民團籲遵守合憲程序 https://greenpeace.com.tw/index.php/zh/greenpeace/greenpeace-news/反對不討論就表決-民團籲遵守合憲程序 *自由時報/民團發起連署 反對「不討論就表決」國會亂象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80173 *自由時報/反對不討論就表決 民團籲遵守合憲程序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80270 *自由時報/反對「不討論就表決」國會亂象 台灣永社、時力發共同聲明譴責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81429 -- 更多相關資訊請至永社網站: https://www.taiwanforever.org.tw/2024/12/1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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