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擬升一級》毒品審議委員會只是政治的橡皮圖章!? 增訂製造、輸入、販賣、供應電子煙者,課以刑責!?

世衛菸草減害專家 王郁揚_台灣威卜、台灣菸草減害協會TTHRA、電子菸、加熱菸、尼古丁袋、菸鹼 · 發布於 2026/06/05 上午10:44 · 更新於 2026/10/31 下午09:35 · 台北時間 · 本頁的資料來源與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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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揆:「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面向、14項作為 全力確保國人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5c5ccc88-a547-4a34-b0f4-6fd6503293bb 卓院長指出,在「源頭嚇阻」方面,計有5項措施,包括:一、將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請法務部儘速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二、增訂製造、輸入、販賣、供應電子煙者,課以刑責。三、對於「持有」電子煙者納入行政罰,並增訂沒入規定,請衛福部儘速修正「菸害防制法」。四、增加網路社群電子煙廣告的屏蔽措施,違者加重罰則,請數位發展部特別加強源頭管理。五、加強國際緝毒合作,提升攔毒外海成效,請臺灣高等檢察署統合六大緝毒系統,持續加強查緝各類毒品及溯源偵辦工作,從源頭阻絕毒品。 --------- 菸害防制法修法精進作為 https://www.ey.gov.tw/File/2B22C6C5C2B079DD?A=C 考量現行《菸害防制法》雖已針對使用電子煙行為訂有處罰規定,但對持有行為尚無明確管理機制,衛福部已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規劃未來除得依法沒入外,並可處新臺幣3 萬元至 10 萬元罰鍰;另同步增訂網際網路業者應建立違法資訊風險管控及自律管理機制,以落實平臺管理責任;另為強化供應鏈源頭管理,加重業者責任,刻正規劃採「使用者行政罰、供應鏈行為刑罰化」之分級處罰架構,研議修法方向,期達嚇阻效果,相關修正條文草案完成後將儘速送行政院審查。 --------- 錯誤政策比貪汙更可怕 王郁揚嗆卓榮泰依托咪酯政策「世界第一」 https://www.peopo.org/news/847407 行政院今(4)日召開第4006次院會後記者會,針對近期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毒駕與校園滲透問題,政府提出跨部會防制作為。世衛菸草減害專家暨無煙台灣協會發起人代表王郁揚在行政院直播留言區連番開嗆,直指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與衛福部「亂搞一通」,若只用加重刑責、升級毒品分級與擴大查緝來回應,卻不檢討錯誤的菸害防制法與全面禁止政策,台灣正被推向「新禁酒令」式的黑市災難。 王郁揚指出,行政院目前看似由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交通部等跨部會出手,但核心仍停留在「補破網」。會中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將依託咪酯從二級毒品升級為一級毒品,6月17日毒品審查委員會將進一步討論。並配合毒駕重罰、唾液快篩、嚴格假釋門檻、義務沒收等措施;行政院也表示將提出系統性政策規劃,全面提高毒駕刑責。 王郁揚質疑,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毒品應具備「成癮性、濫用性、對社會危害性」三項要件。若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預計於6月17日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升為第一級毒品,就必須公開說明:依托咪酯的成癮性與濫用性科學證據何在?是否已符合第二級或第一級毒品標準?不能再像過去升列第二級時一樣,缺乏充分公開資料,讓外界質疑是政治壓力凌駕科學審查。 王郁揚強調,依托咪酯造成毒駕、校園滲透與黑市販售,當然必須嚴格查緝與嚴懲毒駕,但「嚴懲毒駕」不等於「毒品分級可以黑箱升級」。他指出,若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將依托咪酯被升為第一級毒品,台灣可能將會是全球第一起的極端管理案例;法務部若要推動,應完整公開毒審會資料,包括成癮性、濫用性、危害性評估依據、國際比較與醫藥毒理專家意見,不能只用社會恐慌作為升級刑責的理由。 王郁揚也把矛頭指向衛福部,今日依托咪酯被偽裝成菸彈形式販售,根本不是合法電子菸或合法菸草減害產品,而是毒品被包裝成類似電子菸的黑市商品。真正的源頭,是2023年菸害防制法修法後,台灣選擇全面禁止電子菸,卻沒有建立合法納管、產品檢驗、成分標示、年齡限制與市場監管制度,導致原本可以被制度管理的減害工具被排除在外,反而讓非法產品、毒品菸彈與來源不明商品趁虛而入。 王郁揚表示,英國、瑞典、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國家面對吸菸問題時,並非單純依賴禁止,而是透過不同形式的菸草減害、產品納管與風險分級政策,逐步降低燃燒菸草危害。台灣衛福部卻長期把電子菸與毒品混為一談,一方面對菸捐、菸稅高度依賴,另一方面又拒絕承認國際菸草減害趨勢,最後讓台灣菸害防制法與國際脫軌。 王郁揚批評,2019年美國總統川普就曾警告,若完全禁止電子菸,可能導致非法產品流入市場、地下販售與製造標準失控。如今台灣從依托咪酯菸彈、校園滲透到毒駕傷亡,正一步步重演美國禁酒令式的黑市災難。他說,2023年全面執政的民進黨已在菸害防制法上犯下重大政策錯誤,2026年若藍綠白又被社會恐慌帶風向,只剩下毒品戰爭、刑責升級與全面查緝,等於讓錯誤政策繼續擴大。 王郁揚最後呼籲,政府應立即停止把所有問題推給「電子菸」三個字,必須區分合法菸草減害產品、非法電子菸、毒品菸彈與新興毒品犯罪。行政院若真要處理依托咪酯問題,應同步推動三件事:第一,公開毒品分級審查科學資料;第二,嚴懲毒駕與毒品供應鏈,而非只重罰末端使用者;第三,重啟電子菸與新型尼古丁產品合法納管討論,建立產品檢驗、成分管理、廣告限制、未成年人保護與稅制監管。 王郁揚表示:「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2023年已經錯一次,2026年如果繼續錯下去,這個歷史共業將由全台灣人共同承擔。」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8 第二級毒品(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 Isomers、酯類 Esters、醚類 Ethers及鹽類 Salts)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GetFile.ashx?FileId=0000318788&lan=C 226、依托咪酯(Eth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carboxylate[包含其異構物 Etomidate、imidazole-4-carboxylate]) 227、美托咪酯(Metomidate) 228、(刪除) 229、丙帕酯(Propoxate)[包含其異構物 Isopropoxate] 230、丁托咪酯(Butomidate[包含其異構物 n-Butyl、iso-Butyl、sec-Butyl、tert-Butyl]) 231、三氟依托咪酯(Trifluoroethyl 1-(1-phenylethyl) -1H-imidazole-5-carboxylate、CF3-Etomidate(TF-Etomidate)) 232、氟托咪酯(Flutomidate[包含其異構物 2-Fluoro、3-Fluoro、4-Fluoro]) 233、愛他淨(Etazene) 234、美托尼他淨(Metonitazene) 235、丙托尼他淨(Protonitazene)[包含其異構物 Isotonitazene] 236、愛托尼他季吡(Etonitazepyne、N-Pyrrolidino Etonitazene) 237、N-去乙基異托尼他淨(N-Desethyl Isotonitazene) 238、美托尼他季吡(Metonitazepyne、N-Pyrrolidino Metonitazene) 239、丙托尼他季吡(Protonitazepyne、N-Pyrrolidino Protonitazene) 240、愛托尼他季哌(Etonitazepipne、N-Piperidino Etonitazene) 241、賽拉嗪(Xylazine) 242、碳依托咪酯(Carboetomidate) 243、甲氧羰基碳依托咪酯(Methoxycarbonyl-Carboetomidate) 244、烯丙基依托咪酯(Allyl Etomidate) 第一級毒品(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 Isomers、酯類 Esters、醚類Ethers、及鹽類 Salts)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GetFile.ashx?FileId=0000318787&lan=C 1、乙醯托啡因(Acetorphine) 2、古柯鹼(Cocaine) 3、二氫去氧嗎啡(Desomorphine) 4、二氫愛托啡因(Dihydroetorphine) 5、愛托啡因(Etorphine) 6、海洛因(Heroin) 7、酚派丙酮(Ketobemidone) 8、鴉片(阿片)(Opium) 9、嗎啡(Morp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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